福建某某展览服务维修站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汽车配件
      汽车电瓶
      汽车音响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yichang.vqes.cn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莆田:有偿网络删帖非法牟利 获刑1年

    分享到:
      来源:福建某某展览服务维修站  更新时间:2025-07-11 11:39:24  【打印此页】  【关闭】

    原标题:莆田:有偿网络删帖非法牟利 获刑1年

    海峡网5月17日讯(东南网通讯员 晨曦)5月7日下午,莆田城厢法院联合城厢检察院邀请数十名人大代表、有偿政协委员、网络廉政监督员观摩郑某非法经营一案。删帖该案为城厢区网络水军第一案。非法5月14日,牟利莆田城厢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获刑

    2016年10月开始,莆田郑某多次通过网络寻找并承接删帖业务,有偿后委托余某、网络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相应的删帖网站和论坛上进行删帖。郑某在删帖成功后向需要删帖的非法人收取费用,并在扣除自己应收取的牟利费用后将剩余的钱分别转账给余某、徐某等人。获刑案发后,莆田经统计,郑某通过支付宝分别转账给余某、徐某二人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退出违法所得,酌情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条之规定,判决郑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上一篇:农村4间平房装修图片
    下一篇:建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全县所有建制村

    相关文章

    • 室内装修及效果图常见问题解答
    • 道路张“铁牙”专咬过路车胎
    • 见网友险遭强奸 花季少女机智自救
    • 下半年将淘汰 3.4万辆机动车
    • 室外卫生间设计效果图
    • “FORME”证书 养在深闺人不识
    • 国家社科基金 资助妈祖研究
    • 莆田一男子骗个女友回家 只为敲诈辆摩托车
    • 新买MP5刚用就坏 商家被诉退款
    • 福建省严查教育乱收费 莆田一校长被免

    友情链接:

    • 莆田涵江区梧塘镇:严控节日期间“两违”行为
    • 莆田16岁中专生离校出走 留小平头身穿迷彩校服
    • 仙游男子触电坠落山中 消防官兵驰援救人
    • 摩拜单车在莆田组装生产 日产能超过2000辆
    • 湄洲岛开展大干150天活动 策划推进47个项目
    • 莆田一公交车上老人捡包 误交假失主
    • 莆田仙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酒驾 通报纪检
    • 莆田市区凤凰路:露天分运垃圾街面脏乱差
    • 莆田城港大道 老人高压线下烧垃圾
    • 莆田仙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酒驾 通报纪检
    • 沈海高速莆田段两摩托狂飙 交警惊险追击
    • 莆田市外侨办原副主任受贿 被判五年六个月
    • 投资6000万 莆田木兰溪濑溪大桥拟扩建
    • 仙游县赖店镇现奇葩毛贼 专偷公共摄像头
    • 莆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首付不低于45%
    • 楼凤探花
    • 探花论坛
    • 楼凤信息
    • 探花社区
    • 楼凤信息
    • 楼凤社区
    • 探花论坛
    • 楼凤社区
    • 楼凤探花
    • 探花社区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福建某某展览服务维修站   sitemap

    3.8481s , 7587.09375 kb